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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软件业扶持指挥棒变向 新政欲抓大放小

3789 次阅读 | 发布时间:2006-01-26 | 向本站投递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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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行动下,中国扶持产业政策的风向标转向大力扶植本土大公司的“自主创新”。

  《IT时代周刊》记者/宋保强(发自北京)

  要成为软件强国,中国应该扶持什么样的软件企业?最近,信产部与相关部委一起制定的软件产业扶持政策草案给出了答案。

  2005年底,在海辉集团(三家相关公司战略合并而成,这是中国软件外包行业首次大型企业间战略合并)成立仪式上,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向《IT时代周刊》透露,中国扶植软件产业发展的新政策草案已经完成,只是颁布时间未定。

  如果说5年前国家发布的扶植软件产业政策“18号文”是对所有的软件企业拔苗助长,那么新的产业政策将会注重扶植优秀的软件企业。

  “现在需要间苗,使好的软件企业有个好的环境。”娄勤俭说。

  为什么要间苗

  “中国软件市场2005年销售额预计达2900亿到3000亿元左右。”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陈冲表示。虽然最终的统计结果要今年5月份才能出来,但各方面都乐观认为,完成国家《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47号文)所提出的2005年软件市场销售额达到2500亿元的目标,基本没有问题。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形势看起来令人振奋。

  然而,在浮华背后难以掩饰的是国内软件企业的孱弱。中国软件的巨大市场增长主要是在华跨国公司做出的贡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胡昆山向本刊记者指出:“中国软件行业缺乏大型软件企业,缺乏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软件协会的数据旁证了胡昆山的忧虑。2003年,中国年销售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软件企业17家,2004年仅仅增至22家。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印度最大的软件企业TATA一年的销售额就是12亿美元,第二大软件企业INFOSYS年销售额也达10亿美元。

  中国软件产业的新发展形势开始催生新的政策。2005年,中国各个部门的高层不断向外界释放政策改革信号,要加强对优秀软件企业的扶植,尤其是在外包领域,以提高这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娄勤俭认为,从大的环境来看,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而这些本应由全行业承担的成本不应该由一家企业来承担。

  扶植软件发展的“抓大放小”思想呼之欲出,中国发展软件行业的新政策逐渐开始清晰。

  软件指挥棒变向

  中国扶植软件的政策可以追溯到2000年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务院18号文)。但该文的大部分规定都是针对集成电路的内容,直接提到软件部分的只有三条。这种重硬件轻软件的政策和当时“重硬轻软”的市场现实不谋而合。2004年,国家开始着手修改,修订一直备受“不符合WTO国民待遇原则”异议的集成电路退税政策。由于软件行业退税政策和芯片产业情况类似,所以“18号文”的修改引起了国内软件产业的担忧。当时有报道称,国外有机构已着手准备对18号和47号文中软件业的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取消建议。

  虽然有专家表示不会有大的改动,但新的软件政策修订仍然引人注意。娄勤俭透露说,新政策的改动涉及如何吸引风险投资的进入,如何利用科研经费的投入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三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软件企业,尤其是小软件企业没有良好风险投资环境。在“18号文”有关于软件吸引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但落实情况很不理想。对此,娄勤俭表示新政策将加强这一点。由于芯片政策倍受争议的前车之鉴,娄勤俭强调,软件政策的修改符合“WTO原则”。

  实际上,这次软件行业政策的修改是信产部整体工作思路中“大公司战略”的体现。2006年新年伊始,信产部公布《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措施》。在列出的2006年五条工作指导方针中,大量篇幅阐述如何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战略的指导意见》,倾全行业之力给大企业“开小灶”。在促进大公司国际化经营,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条例中规定,将争取让国家从促进重点行业发展的角度对部分大企业予以特殊政策扶持,为其分担跨国经营的探索成本。此外,还在税收、外汇政策、海外融资和海外合作项目信贷扶持各个方面加以扶持。在提高产业自主创新方面,对大公司的期望和支持无过之而不及。甚至“要突破原先在支持项目和资助金额上的限制,争取国家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产业投资的形式扶持大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研究开发。”

  紧跟信产部的“本土跨国公司”的大政策,扶植优秀软件企业“抓大放小”的相关规定也开始出台。

  软件间苗新标准

  农业上间苗时,要坚持间小苗留大苗,间弱苗留壮苗,间劣苗留好苗。那什么是软件产业的小苗和劣苗?

  2006年1月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4部委签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开始生效。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实行逐年认定制度,经认定的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按减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繁杂的条文背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对享受税收优惠的重点软件企业提高门槛。按照新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是指业经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软件企业:(一)软件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二)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营业收入50%以上。(三)在年度重点支持软件领域内销售收入列前五位。

  中国双软认定办公室主任郑建玲认为,新的规定主要就是针对三类企业。一类是骨干(规模大的)企业,新的规定要求“当年不亏损”,而这个要求以前是没有的;其次是软件外包企业,以前对外包企业要求是年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现在的要求翻了一倍;再次是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前5名。

  据郑建玲介绍,在支持优秀企业的原则下,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规定。以深圳为例,要申请认定重点软件企业,首先须通过深圳市软件企业认定,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嵌入式软件企业实现的软件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委托进行软件开发或从事系统集成为主业的企业,系统集成软件收入达到5000万元;纯软件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等等。

  被遗忘的小企业

  有软件企业高层认为,这种新规定或许和国家支持软件外包的动态相关。

  目前,我国软件出口价值链逐渐从低端向中高端转移,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出口成为新的增长点。胡昆山预计,2005年中国软件出口总额将达到40亿美元,同比增长42.9%。

  这样的现状还是令中科红旗的代理总裁赵晓亮担心,他认为重点软件企业的门槛太高,符合要求的软件企业少之又少。国家支持软件发展的资源毕竟有限,对于大企业的支持增加,必然意味着小企业得到的支持会相对减少。

  和赵晓亮的担忧不同,小软件企业对税收政策没有什么感觉。做餐饮管理系统的北京天良科技创始人陈鹏坦言,“税收对我们中小企业来说是有帮助,但不是特别大。”他解释说,公司本身的产值不高,即便是返税也返不了多少,我们只是在心理上感到政府在关心。另一位曾经在软件公司创业的人士介绍说,软件企业享受 “三免两减”的税收优惠还是很不错的。三免是指软件企业成立三年内免税,后两年减半缴税。但问题是以前的软件政策就没有优惠到大量的中国小软件企业身上。

  每一年,大量的软件企业在诞生,同时也有同样数量的软件企业在死亡。根据软件协会的最新数据,2005年,中国最新注册的软件企业约有2500家。但更让人不解的是,大量软件企业得不到官方认可,也就享受不到软件企业的待遇。这些默默无名的小软件企业,很多都是几个人成立的作坊式公司,大多都是在做系统集成式的小项目,根本没有软件产品。而根据双软(软件企业和软件服务企业)认定的要求,注册软件企业必须有软件产品,而软件服务主要是指一些系统集成企业,而系统集成企业的注册金额根本不是作坊式企业能够企及的。所以,大量的软件企业游离在软件政策之外。

  郑建玲确认了必须有软件产品才能注册软件企业的规定。不过他否认了“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还是为了吸引大的外来投资的说法”。他介绍说,像微软、甲骨文这些外资软件企业在中国不按软件企业认定,都是按照高新企业交税的。

  实际上,在自主创新国策的大环境下,中国扶持产业政策的风向标已经从吸引外资的“市场换技术”转向大力扶植本土大公司的“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