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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据美国《软件杂志》的全球软件业500强数据,IBM在2004年的软件和服务的收入是569.46亿美元,而中国软件业同年的整体市场销售收入仅为2300亿元人民币,尚不到及IBM一家公司的一半,国产软件路在何方?
CNET科技资讯网 6月15日 北京报道(文/张岚):2002年国务院办公室下发的47号文件《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今年已经走到了第三年。回顾走过的三年,整个软件行业的发展似乎并没有渴望的顺利,对比47号文件提出的总体目标,至今还有不小的差距。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6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与以往的各次会议不同,与会各方更加务实看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问题。 15日,神州数码总裁郭为,IBM 大中华区副总裁兼软件部总经理宋家瑜,微软亚洲工程院院长张宏江、ADOBE 中国公司的总经理皮卓丁这些来自各方的代表坐在一起,思考国产软件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模式。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根据47号文件提出的我国软件业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软件市场销售额达到2500亿元,国产软件和服务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60%,软件出口额达到50亿美元,形成若干销售规模过50亿元的骨干企业,软件人才达到80万人。
但据2004年我国软件产业最新数据,2004年软件市场销售收入达到2300亿元;软件出口额达到26亿美元;全行业从业人员超过了 70万人;销售额超亿元软件企业03年达到214 家。
对比上述两组数据,不难看出,在软件出口、超大规模骨干企业等方面,理想和现实还有着不小的差距。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就专门提出,“目前国内最大软件企业收入不足30亿元,与47号文件提出的实现若干家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软件企业目标相比,还有相当距离,与国际软件企业相比,差距更大。”
而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刘汝林也认为,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不尽人意。“按照国家对软件产业的期望,按照企业对国家需要实施软件产业的希望,还都有相当的差距。”
而来自企业方面的声音,同样对自己企业的成绩,对整个产业发展状况不甚满意。神州数码总裁郭为坦言,从神州数码软件发展的五年看,虽然取得了近20倍的增长,但是与当初预期仍有差距,而原来对市场规模的预期会更大。
ADOBE 中国公司的总经理皮卓丁也认为,虽然软件产业总体取得很大进步,但相较硬件来比,整个产业还是太虚弱、太微小了。皮卓丁说自己有个梦想,是希望在未来的十年,看到中国本土成长起来有国际性影响力的跨国公司。
软件业探索中国模式在本届软博会开幕式上,娄勤俭副部长曾指出了中国软件发展的六大症结所在,即:产业和企业的规模偏小;关键核心技术缺乏;市场带动作用不足,市场对国产软件的认识和信心不足,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多渠道稳定的外包市场尚未形成;软件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软件政策权责不一致,分散各个部门的资源急需整合等六个方面。
而针对国内软件产业发展的种种问题,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刘汝林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软件产业发展战略的问题,也就是我们还没有找到软件产业发展正确的模式。
中国的软件企业究竟要走哪条路呢?是学习印度?学习美国?学习日本?还是走出一条自己的路。最近一段时间,国内的一些企业非常看好印度软件公司的发展模式,并希望打造出中国的Infosys.业界专家认为,印度、爱尔兰模式的成功是因为自身国内市场需求小,且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接近,而这与中国的软件行业是不同的。而同样中国与日本、与美国的软件产业环境也不相同,他们的经验并不适用于中国。
专家指出,对中国来说,如果纯粹靠外包,把世界上所有都包给我们可能也不够。而同时,中国于本身有相当大的市场,并不一定要靠外包才能发展。
IBM 大中华区副总裁兼软件部总经理宋家瑜认为,本地这些软件行业要把外包当成一个改进品质的方向,而不把它变成主要的收入。因为跟一些国际公司的合作,国际公司对于软件开发的制度要求、品质要求、测试要求都是国际化的要求水平。有这样一个外包的经验,也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开始这样的水平时,再应用到国内开发时就可以有比较好的效果出来。
宋家瑜表示,由于印度的成功,今天很多人多把眼光投向软件外包。中国企业到底是要走那条路还是走另外一条路?中国国内有很大的市场,中国本身有这么多优秀的人才,找出自己的定位,是现在的关键。
应用推动软件产业
刘汝林表示,其个人的看法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应该是走应用之路。“中国有很大的市场,也有很优秀的人才,而且需要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超前于应用,无论是3G还是数字电视这些新技术没有推广,很大的原因是缺少应用,是软件原因。从国家来看,从整个行业来看应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应用是无穷无尽的,有大领域、有小领域,每个公司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
在谈到谁将是最有潜力的中国软件客户时,郭为、宋家瑜、张宏江、皮卓丁都在强调通信行业。郭为表示,客户群的数量是决定市场最重要的因素,手机的客户将会有非常大的软件应用。对神州数码来说,尽管今天在金融、电信等方面有比较大的规模,但真正的发展,客户群将是以百万计的数量,怎么样能够做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皮卓丁也表示,ADOBE 专注在媒体行业,手机就是将来新兴媒体的一种。ADOBE 最近宣布收购Flash 网页设计软件供应商macromedia,会帮助ADOBE 在未来手机市场上取得更好回报。宋家瑜则认为,在未来五年制造业一定会变成领军的企业,将成为软件企业最重要的市场,而电信、金融和政府行业也会蕴藏很大的商机。
另悉,在未来的十一五期间,软件仍将成为发展重点。刘汝林表示,软件将作为信息产业突破口的产业,继续成为发展的重点。而娄勤俭副部长此前业表示,信息产业部会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引导保护好各方面发展然软件产业的积极性,扶持重点骨干软件企业发展。
据悉,在今后一段时间,信息产业部将从七方面引导产业发展。第一是统筹产业发展,避免力量分散,行业主管部门将发挥其熟悉技术业了解行业情况的优势及作用,调动各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同时还将优化产业宏观监管体系;第二,做好软件产业十一五规划,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正确指导,积极推动软件产业政策法制化;第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18号文件47 号文件相关政策措施,重点落实软件投融资政策,装备政策解决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有效拓展国产软件市场空间,积极引导和规范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的发展;第四,推动国家公共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夯实软件产业发展基础;第五,继续推动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国际化步伐,继续实施大公司战略,积极开展软件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六,进一步加快核心软件技术和产品自主创新及产业化;第七,推进软件政法化工作,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软件盗版等违法行为。
附文:国办“2002”47号文件
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
(2002年至2005年)
国办发“2002”47号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软件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逐步增强。但总体上看,我国软件产业规模偏小、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国际竞争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提高我国软件产业的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以下简称《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振兴软件产业指导思想:贯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努力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积极扩大出口。依靠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国际竞争力,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业体系,实现我国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发展目标:到2005年,软件市场销售额达到2500亿元,国产软件和服务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60% ;软件出口额达到50亿美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产品,形成若干家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软件骨干企业;软件专业技术人才达到80万,人才结构得到优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系统。
二、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
实现2005年软件产业发展目标,要针对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制约瓶颈,采取有效措施,把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起来,把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与积极扩大出口结合起来,把培养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与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推进软件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鼓励应用,内需拉动,促进软件产业发展。
发展软件产业必须坚持以应用为主导。我国国内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一优势将更加明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是拉动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着力点。
充分发挥政府的带头、引导和组织作用。政府部门要率先垂范,带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和国产软件。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化系统工程实施政府采购。通过电子政务、现代远程教育、农业信息化、制造业信息化、数字电视、 “数字奥运”等一批国家重大信息化应用工程,组织实施软件产业化示范项目。
通过制定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鼓励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促进传统行业、骨干企业在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中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在机械、化工、冶金、有色、石油、电力、造船、轻工、纺织、汽车、制药等行业中,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建立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示范生产线。鼓励和引导软件企业与应用行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重点开发大型行业应用软件、行业应用中间件、工业自动化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品。
促进服务业大力采用软件产品和服务。金融、旅游、商贸、社区服务等行业要通过采用软件产品和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培育和发展文化、娱乐软件市场,用健康向上的娱乐软件占领文化阵地,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坚持开放,扩大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要充分利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扩大开放,大胆吸收和借鉴符合国际惯例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增强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完善政策,促进出口。利用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其他软件园区的现有条件,建立若干个软件出口基地。实施适合软件交易特点的出口管理办法,为软件企业扩大出口创造条件。支持软件企业承担委托加工项目,逐步提高出口软件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逐步把我国软件出口拓展到应用服务、系统工程承包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推行软件工程过程管理,提高软件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加快软件出口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与重点市场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行业组织的信息交换机制,研究分析国际软件市场和技术发展动态,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吸引海外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我国软件产业。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软件研究开发机构和生产企业。通过与国际著名信息企业合资、合作,壮大我国软件产业规模,培养高层次的系统分析、设计和管理人才,提高我国软件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出口能力。
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在鼓励有条件的软件企业对外投资的同时,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设立研究开发、市场营销和服务机构。
(三)深化改革,鼓励竞争,形成一批软件骨干企业。
发展壮大软件企业特别是骨干企业,是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基础,也是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要在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为软件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深化体制改革,整合软件产业资源,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软件产业发展规律的企业成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软件行业竞争秩序,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行业应用为重点,引导软件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以及上市发行股票等多种方式,发展专业性产品和增值服务,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色、产业优势、规模效应和品牌形象的龙头企业。支持和发展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网络服务、信息系统咨询和维护、外包等信息服务业,逐步完善软件产业体系,培育专业化的软件服务企业。鼓励各行业内的软件开发部门转变经营机制,走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的发展道路。
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与技术,提高软件骨干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力争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信息安全的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推行软件开发过程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重视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建设,推广应用软件构件和复用技术,提高企业工程化管理能力,实现软件工业化生产。
(四)面向需求,培养人才,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要把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作为发展软件产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制度创新,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稳定和扩大高级管理人才队伍,造就一批技术骨干和项目管理人才。面向企业和市场需求,通过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培养软件经营管理人才、国际市场开拓人才、精通行业应用的高级软件人才,改善软件人才结构。大规模培养软件初级编程人员,满足软件工业化生产的需要,扩大就业。加强国际合作,采取多种措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主要政策措施
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认真解决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有关方面要充分发挥作用,通力合作,加大对软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以软件产业化为目标,以重大软件技术创新为重点,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建立一批国家软件工程中心,继续加强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国家科技经费向软件产业倾斜,重点支持面向产业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重大关键共性软件技术研究开发,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大型数据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构件库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鼓励跨国公司与我国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联合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共同研究开发基础软件、工具软件等方面制约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强软件标准的研究与制订,逐步完善软件标准化体系,重视软件评测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
(二)优先采用国产软件产品和服务。
制定政府采购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实行招标制、工程监理制,承担单位实行资质认证。鼓励企事业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与软件企业合作开发或积极采购国产软件产品和服务。
(三)加大对软件出口的扶持力度。
针对软件贸易特点,进一步完善软件出口管理办法,为软件企业出口提供便捷服务。软件出口基地内的软件出口企业可以开立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帐户,帐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收入,支出为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的外汇支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出口企业在境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市场营销及服务机构,并在用汇上给予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提供出口信贷方式,支持软件产品出口,开拓国际市场。把软件工程国际合作纳入我国同有关国家的双边合作谈判,发挥双边经贸联委会的作用,推动形成软件产业双边合作框架协议。发挥软件行业协会和进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支持软件出口企业在境外开展宣传、推介和参展活动。
(四)落实投融资政策,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入。
以软件产业为试点,逐步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非上市软件企业的资本流动,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入。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软件产业融资渠道,促进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对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经审核符合境外上市资格的软件企业,均可允许到境外申请上市筹资。为保证资金来源,“十五”期间,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向软件产业的投入不少于40亿元。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863 ”专项经费、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经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可用于软件产业发展的资金,通过调整结构,向软件产业倾斜,集中不少于30亿元的资金专项用于软件产业;同时,为了确保软件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体现国家政策的导向和扶持作用,2003年至2005年,中央政府再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发展。
(五)落实软件税收优惠政策。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 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在我国境内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的优惠政策。加快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认定,切实保证软件企业所得税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六)整顿软件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坚决打击软件走私和盗版活动。各级政府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要为购买自用正版软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和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协助政府加强反垄断、反倾销、反盗版工作,制止不正当竞争。加强软件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尽快建立软件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软件产业现状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定期评估机制,对软件产业运行情况和相关产业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引导软件产业发展。
(七)加速软件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课程和教材建设。积极开展与国外教学机构、国际著名软件企业和国内软件企业的联合办学,多模式、多渠道培养软件人才。做好智力引进工作,重点引进软件高级管理人才、系统分析和设计人才。通过简化出入境审批手续,适当延长有效期等方式,方便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和高中级技术人员参与国际交往。大量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鼓励国外留学生和外籍人员在国内创办软件企业。
(八)进一步做好《通知》的落实工作。
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相互配合,增强合力,推动我国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